怎样查询测绘资质办理流程
可以直接百度搜索测绘资质办理流程。测绘资质证书办理简单来说分为四个主要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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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择专业,依据自己的业务需求选择自己所需要办的测绘资质的专业。
2、找寻人员,根据公司所选择的专业 *** 测绘资质证书办理标准所对应的测绘专业人员与相关专业人员。
3、购买设备,根据公司已选择的专业购买测绘资质证书办理标准对应所需要的技术装备,技术装备为合计数量要求,并非每一种技术装备都需要。
4、办公场所,测绘资质证书办理中有一个环节是现场核验,会现场查看公司的办公环境和档案室。
房产管理系统需要测绘吗,需要几级测绘资质?
首先需要明确测绘资质需求,软件系统和测绘并没有直接相关测绘资质需求,既能做房产系统又能测绘测绘资质需求的很少测绘资质需求,仅有师慧等几家拥有房产管理系统和正规的测绘资质,所以,房产管理系统建设和房产测绘同步进行并不容易。
其次,如果房产管理部门拥有完善的房产数据和图纸,那在建设房产管理系统时,就没有必要重新进行测绘,如果没有数据,那就需要对房产进行全面的普查测绘,要不然建设房产管理系统也没有数据可管理。
第三,如果需要测绘,比如采用师慧房产管理系统来进行房产管理,那就必须要有正规的测绘资质才能进行,从各级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上来看,丙级资质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工程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海洋测绘,且不超过上述范围内的4项业务,所以,丙级测绘资质完全能够满足房产测绘的需求。
当然,丙级以上也是可以的,只不过二者所能达到的测绘效果是一样的。
我是一个土建工程师,现在准备自己开设一个测绘公司,跪求需求办理手续和相关流程?谢谢!
首先讲一点需要明确的:
开设一个公司不一定能够承接测绘业务,因为承接业务需要两个硬性条件,1当然是具有法人主体,也就是拥有公司机构能够开具发票。2、具有相应工程需要的测绘资质。
注册资本是工商定的,一般走服务类10万就可以了。
但测绘资质就有很多的限定条件,如测绘丁级,人员要至少1名测绘专业工程师,4名以上测绘专业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如果更高级的甲乙丙级,需要的条件就更高。
承接测绘项目,一般看得是测绘资质,而不是只要求法人主体。
具体操作流程:
一、内 容
测绘资质申请
二、法律依据
三、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到我局业务受理中心递交申请材料。
四、条 件
(一)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有《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相应的仪器设备和设施;
(三)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四)独立的法人单位,并有固定的住所。
五、申请材料
1.符合国-家测-绘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法定代表人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4.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任命或聘用文件、合同、毕业证书、身份证;
5.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6.符合规定数量的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
7.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文件;
8.单位住所证明;
9.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
10.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申请表格
《测绘资质申请表》
测绘资质申请表.doc
七、申请受理机关
国土资源局。
八、决定机关
省国土资源厅或测绘局。
九、程 序
申请人提出申请→审核→向申请人出具受理或不受理通知书。受理的附测绘资质申请受理意见。
十、时 限
自受理之日起30日。
十一、证件及有效期限
经过申请决定机关审核通过后颁发相应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由决定机关确定。
十二、法律效力
凭此证可承接其经营范围内的测绘任务。
十三、收 费
无
十四、年审或年检
由决定机关办理。
至于测绘公司工商申请,请到工商行政网站查询,那个简单的没法再简单了。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详细资料大全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是国土资源部管理的主管全国测绘事业的行政机构,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其前身是国家测绘局。
2011年5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文,国家测绘局更名为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调整后,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不变”。
2013年6月15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新版入口网站上线运行。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不再保留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基本介绍
中文名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创办时间 :2011年5月23日 机构前身 :国家测绘局(2011年5月23日更名) 官网 ::nasg.gov/ 机构职责,机构设定,内设机构,直属机构,领导干部,入口网站, 机构职责 (一)起草测绘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拟定测绘事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国基础测绘规划,拟订测绘行业管理政策、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基础测绘、国界线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国性或重大测绘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和管理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 (三)拟订地籍测绘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确认地籍测绘成果。 (四)承担规范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测绘资质资格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测绘成果质量和地理信息获取与套用等测绘活动,组织协调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审批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和外国组织、个人来华测绘。组织查处全国性或重大测绘违法案件。 (五)承担组织提供测绘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的责任。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审核并根据授权公布重要地理信息数据。 (六)负责管理国家基础测绘成果,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和全国测量标志的保护,拟订测绘成果汇交制度并监督实施。 (七)承担地图管理的责任。监督管理地图市场,管理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管理并核准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与有关部门共同拟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的国界线标准样图。 (八)负责测绘科技创新相关工作,指导测绘基础研究、重大测绘科技攻关以及科技推广和成果转化,开展测绘对外合作与交流。 (九)承办国务院及国土资源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定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信息、保密、 *** 、保卫、政策研究、政务公开、对外联络等工作; 承担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和督查督办; 指导、协调测绘新闻宣传工作; 协调机关电子政务及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二、规划财务司主要职责 归口管理测绘发展战略研究和测绘规划工作; 组织编制测绘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全国基础测绘规划、重点测绘项目规划及测绘生产技术更新改造规划; 拟订全国基础测绘年度计画草案和国家测绘局固定资产投资计画; 管理国家测绘事业费、专项资金等国家财政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负责测绘部门预算、决算管理工作;承担测绘部门 *** 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指导测绘综合统计工作。 三、国土测绘司主要职责 研究拟订全国基础测绘、测绘质量监督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 组织起草国家基础测绘和国家航摄规划,管理国家基础测绘项目立项工作,组织编制国家基础测绘、国家基础航空摄影及航天遥感影像订购年度计画; 负责国家基础测绘、国界线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国性或重大测绘项目的组织和管理; 管理、维护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承担采用国际坐标系统、建立独立平面坐标系统的审批和监管工作;承办民用测绘航空航天摄影与遥感的监督管理; 归口负责测绘卫星数据获取的管理工作; 监督指导全国测绘质量和测绘计量检定工作; 负责局属单位测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法规与行业管理司主要职责 负责编制测绘立法规划和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测绘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承办法律、法规和规章征求意见反馈和立法协调工作; 拟订测绘行业管理政策; 承办全国测绘资质管理工作和甲级测绘资质行政许可; 拟订测绘市场准入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测绘作业证的管理;指导测绘行政执法; 承办全国性或重大测绘违法案件组织查处工作,指导地方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查处测绘违法案件; 负责测绘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五、地理信息与地图司(测绘成果管理司)主要职责 研究拟订地理信息产业、测绘成果及地图管理的政策; 负责组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应急保障工作,指导地理信息套用服务; 承办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的组织协调工作,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指导全国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与使用的管理工作; 组织协调地理信息安全的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地理信息与地图市场、测绘成果汇交及测量标志保护工作; 指导测绘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承办地图编制及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等管理工作,核准向社会公开的地图; 负责地图统一监管和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拟订国界线和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样图; 对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建设工程测绘项目立项提出意见; 承办涉密测绘成果提供使用、永久性测量标志拆迁、地图审核及编制中国小教学地图的审批。 六、科技与国际合作司主要职责 研究拟订测绘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指导测绘科技创新工作;组织、管理测绘基础研究、重大测绘科技项目及测绘科技成果推广套用;拟订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化规划,管理全国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 拟订测绘外事管理规章制度、对外合作交流工作计画和对外合作交流协定,组织管理对外双边合作项目,承担对外合作与交流事宜;审核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和外国组织、个人来华测绘。 七、人事司主要职责 拟订测绘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干部人事管理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组织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工作; 承担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测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承担社团管理和职称改革的有关工作。 八、 直属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审计室) 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及在京直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和测绘文化建设的有关工作,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协助做好统战、侨务工作;承办上级党的机关和局党组、党组纪检组交办的事项。 九、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实际拟订实施办法。 2、组织机关离退休干部阅读、学习档案和参加政治活动。协助离退休党支部开展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3、组织协调对离退休干部的走访慰问工作。 4、组织机关离退休干部健康休养和外出考察。 5、承担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站)的管理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处理事宜。??? 7、指导局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8、具体承担局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登记、信息统计工作。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直属机构 陕西测绘地理信息局 黑龙江测绘地理信息局 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 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 中国地图出版社 测绘出版社 中华地图学社(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上海地图制印管理处)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卫星测绘套用中心 中国测绘宣传中心(中国测绘报社)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管理信息中心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地图技术审查中心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发展研究中心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重庆测绘院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机关服务中心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北戴河休养院 领导干部 库热西·买合苏提:党组书记、局长 王春峰: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李维森:党组成员、副局长 宋超智:党组成员、副局长 闵宜仁:党组成员、副局长 于贤成: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李朋德:副局长 李志刚:总工程师 入口网站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新版入口网站是原国家测绘局入口网站的升级版。网站自1999年建成开通以来,已成为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发布政务信息、宣传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视窗,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连续多年在全国 *** 网站绩效评估中取得好成绩。此次网站升级改版以增强 *** 网站的综合服务能力为目标,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依托功能较强的技术平台,采用网站群技术架构,进一步突出政务信息公开、线上办事、公众参与、特色服务以及测绘地理信息宣传五大功能,对网站的功能分区、栏目设定、服务内容和表现形式等都做了较大幅度的调整。
湖北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加强基础测绘管理工作测绘资质需求,适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对基础地理信息测绘资质需求的需求测绘资质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湖北省测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基础测绘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基础测绘,是指建立全国统一测绘资质需求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进行基础航空摄影,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遥感资料,测制和更新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建立、更新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第三条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省的基础测绘工作,同时对下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基础测绘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市(州)、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基础测绘工作。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加强对基础测绘工作的领导,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财政预算。
各级发展计划、经济贸易、财政主管部门应从发展基础地理信息产业的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方向、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保证必要的投入。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为基础测绘管理工作提供便利,配合做好基础测绘需要的有关数据、图件等资料采集工作。第二章 基础测绘的规划及实施第五条 县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发展计划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程序分别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第六条 基础测绘实行规划统一管理,项目分级实施的管理机制。
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主要管理本省境内的下列基础测绘项目测绘资质需求:
(一)国家三等、四等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的建立、复测及维护;
(二)1:1万、1:500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的测制和更新;
(三)省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和更新;
(四)全省基础航空摄影及遥感测绘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更新;
(五)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省人民 *** 认为应当由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和组织实施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第七条 市(州)、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主要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下列基础测绘项目:
(一)国家四等以下(不含四等)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空间定位网的建立、复测及维护;
(二)1:2000至1:50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相应数字化产品的测制和更新;
(三)本级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建立和更新;
(四)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管理和组织实施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第八条 基础测绘成果必须进行更新。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确定更新周期,并保证更新经费的投入。
省级基础测绘更新周期按不同地区发展需要一般为5至10年。市(州)、县(市)级基础测绘更新周期一般为3至6年。第九条 未列入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但急需实施的基础测绘项目,用户应当向管理该基础测绘项目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查认为确有必要的,应当组织实施,所需基础测绘经费由用户承担。
未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和实施基础测绘。第十条 凡使用财政资金的基础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基础测绘项目,有关部门在批准立项前,应当征求同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已有测绘成果可供利用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用户按有关规定提供该成果,不得重复测绘。未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发展计划部门不予立项,财政部门不予拨款。第十一条 基础测绘项目的承揽单位,由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竞争机制在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中择优确定。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与承揽基础测绘项目的单位依法订立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承揽省管基础测绘项目的单位必须具有甲级测绘资质证书;承揽市(州)、县(市)管基础测绘项目的单位必须具有乙级以上测绘资质证书。
施测单位不得转包或者分包基础测绘项目。第十二条 基础测绘项目实施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测绘任务登记手续。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测绘任务登记手续时应对测绘单位的资格、业务范围、质量等进行核查。未办理任务登记手续的,项目单位不得组织实施。第十三条 基础测绘项目施测,必须采用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测绘系统、测绘技术标准,确保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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