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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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筑管理条例,1996年10月14日四川省第八后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1996年10月14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6号公布,下面是条例的全文,欢迎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建筑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提高建设工程投资效益,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当事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建筑活动,是指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等)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发包、工程承包、中介服务以及建筑构配件、商品混凝土生产等相关行为。

第四条 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

市、州、县(市)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建筑活动的统一监督管理。

水利、交通、电力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政府职责分工,协助

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专业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当事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分割、封锁、垄断建筑市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公正廉洁、秉公执法,不得参与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活动,不得违反规定收取费用。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违反规定利用职权,参与建筑活动,谋取私利。

第六条 鼓励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支持开发和采用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现代管理方法,促进建筑技术进步。

对在建筑活动中和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当事人,由县以上政府(含地区行政公署,下同)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资质管理与许可制度

第七条 县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当事人实行统一的资质管理。

第八条 下列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按隶属关系向县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质等级,经国家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申请营业执照: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二)建筑业企业(包括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建筑构配件,商品混凝土生产等企业);

(三)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代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等机构。

第九条 投资1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县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管理资质手续,领取建设项目管理资质证书。未取得建设项目管理资质证书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代理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具体管理办法,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管理人员,应当向县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建筑业企业的专业管理人员、技术工人应接受培训,经县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格认定,按规定统一核发相应的岗位证书。

第十一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当事人必须在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并接受颁证部门的资质年度审查。

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合并、分立、解散等,须于变更后30日内,向原核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

第十二条 省外、境外企事业单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须持有资质证书和所在地的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证件,到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验证手续。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报建制度和开工审批制度,所有建设项目应在立项文件批准和初步设计审批后,由建设单位向县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和提出开工申请

省重点建设项目、省批准立项的涉外建设项目及跨市、地、州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和申请开工审批。其他建设项目按隶属关系由建设单位向县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和申请开工审批。

第十四条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由建设单位向县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开工审批和施工许可证。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设工程开工审批和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已核发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纳入投资计划的,已经列入年度计划,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四)有全套施工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

(五)已按规定办理招标手续,施工企业确定并已签订合同;

(六)已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七)已按规定缴纳前期工程有关税费;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在期满前向原发证部门一次性申请延期。逾期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自行失效。

第十七条 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6个月以上,建设单位应当在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发证部门报告,并按规定做好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中止施工1年以上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报经原发证部门核准。

第十八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规定核发资质证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出借本条例规定的资质证书。

第三章 建设工程发包、承包和中介服务

第十九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建设工程,除不宜进行招标投标的军事工程和县以上政府批准的抢险、救灾、保密、特殊专业等工程外,应采用招标方式发包,不得指定单位承包。

有影响的公共大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可采取竞投方式确定。

县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招标信息,由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发布。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招标发包工程不得压级压价,不得要求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工程或垫款施工作为发包条件,不得将一个单位工程肢解后发包。

第二十二条 建筑业企业必须按核定的资质等级和范围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活动。不得在建设工程投标中哄抬或不合理降低标价,串通投标。

第二十三条 承包方不得以带资承包作为竞争手段承揽工程,也不得用拖欠建树和设备生产厂家货款的方法转嫁由此造成的资金缺口。

承包方承包的建设工程应当自行组织完成,建设工程承包方可以按规定将所承包的工程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方。承包分包工程的承包方不得将承包工程转包。严禁挂靠承包。

第二十四条 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

(二)大中型市政公用事业工程项目;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项目;

(四)利用外资的建设项目;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程项目。

第二十五条 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应当签订监理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监理合同和有关规定从事监理活动。因监理责任造成损失的,监理单位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监理单位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经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机械、设备。

第二十六条 工程咨询单位不得同时接受招标方和投标方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咨询。

第二十七条 从事建筑活动的各方当事人,应参照示范文本签订合同。县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负责对建筑活动合同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 到省外、境外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事业单位,须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章 建设工程造价

第二十九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规定,制定、发布本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费用定额和计价方法。

第三十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并发布工程造价调整系数。

第三十一条 工程造价由建设单位和承包方依据国家和省规定的工程计价定额、费用定额和计价方法在合同中确定。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应当给予承包方相应的补偿或奖励。

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执行国家和省统一制定的各类定额及计价方法,有效控制和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建筑业企业应当根据国家和省发布的计价定额,编制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报建设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审查。

第三十三条 在建筑活动中执行定额,编审工程预算、结算、编审工程标底、确定工程中标价等,应当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五章 建设工程质量

第三十四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应当符合建设工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要求。

建设工程地方标准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与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发布,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 建设工程质量实行企业保证、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用户评价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第三十六条 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制度。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接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能力;经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经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并按规定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计量认证合格,方可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第三十八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以及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商品混凝土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 实行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制度。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建筑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保障体系,全面落实质量责任制。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必须根据工程的规模、性质和质量要求,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和建筑业企业,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文件,不得指定购买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单位。建设单位需要自己定货采购的,要在合同中明确其责任和要求。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设计,并对勘察、设计技术成果负责。不得无证或未经批准越级承担勘察、设计,不得转让图签、图章,不得指定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单位。

第四十二条 建设工程承包方应当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并遵守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技术标准、质量验评标准、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对所承包的工程质量负责。不得无证、越级承包工程,不得采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商品混凝土。

第四十三条 建筑构配件、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并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第四十四条 实行建设工程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制度。交付验收的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内容,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竣工条件,工程价款结算清楚。

建设工程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质量核定合格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质量核定和竣工验收或质量核定和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不准使用、出售,不予办理产权证。

第四十五条 建设工程按下列规定实行保修,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一)民用与公共建筑、一般工业建筑、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1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为3年;

(二)建筑物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1年;

(三)建筑物采暖与供冷工程为l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四)室外上下水及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1年;

(五)其它特殊要求的工程7其保修期限由当事人双方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六条 建设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维修由建设工程承包方负责,其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缺陷,维修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六章 施工现场管理

第四十七条 建筑施工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筑业企业应当加强文明施工管理,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四十八条 建筑业企业应当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

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建筑业企业应当采取防止其损坏的措施,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

第四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向建筑业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业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

第五十条 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做好文物、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震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设单位应依法到有关部门办理申报批准手续;

(一)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二)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通讯等公共设施及砍伐树木、迁移古树名木的;

(三)发现地下文物,需要继续进行施工的`;

(四)临时停水、停电、中断交通的;

(五)进行爆破作业的;

(六)损毁水文、测绘标志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

第五十二条 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需要变动的建筑装饰工程及外型改变的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没有设计方案或设计方案未经批准的,不准施工。

第五十三条 建筑安全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建筑安全管理由项目所在地县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接受同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五十四条 建筑工程施工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施工现场的安全由建设工程承包方负责。

建设工程承包方必须加强安全技术管理,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严格安全纪律和安全教育。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违章指令作业者有权拒绝执行和制止,并可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五十五条 建筑施工生产发生安全事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施工,并可处以工程总造价0.5%至2%的罚款:

(一)未按规定进行工程报建的;

(二)建设工程未按规定招标的;

(三)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四)未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开工审批和施工许可证而擅自施工的;

(五)指定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

(六)涉及主体或承重结构变动的维修及装饰工程,以及涉及建筑物外型变动的工程,没有设计方案且未经批准而擅自动工的;

(七)擅自更改设计文件的;

(八)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九)工程发包中违反工程造价规定压级、压价,或者要求承包方以带资垫款作为前提条件以及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

第五十七条 勘察、设计单位和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二的,由县以上人民政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勘察、设计技术文件,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并可处以5千元至5万元的罚款:

(一)无证或未经批准越级进行勘察、设计的;

(二)未按国家和省批准的规模和投资限额进行设计的;

(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借资质证书的,或者转让、出借设计图签、图章的;

(四)勘察、设计技术质量低劣,造成质量事故的;

(五)指定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

第五十八条 建设工程承包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施工、停止六个月至十二个月的投标资格、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并可处以工程造价0.5%至2%的罚款:

(一)无证、越级承包工程的;

(二)承包工程后又将工程转包、挂靠承包的;

(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借资质证书的;

(四)招标投标中哄抬或不合理降低标价,串通投标的;

(五)专业管理人员、技术工人未经考核合格上岗的;

(六)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

(七)未按设计文件施工,违反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技术标准、质量验评标准、施工规范、操作规程,造成质量隐患或事故的;

(八)采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商品混凝土的;

(九)违反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编制工程预算、结算的。

违反本条第(四)项规定的,最高罚款不超过20万元

第五十九条 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代理及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等单位违反国家和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给予警告、吊销资质证书。并可处以1千元至5万元的罚款:

(一)无证、越级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建设代理、工程造价咨询的;

(二)同时接受发包方和承包方委托服务的;

(三)从事招标投标代理服务,在招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泄露标底的;

(四)从事承包工程业务和经营建筑材料及设备的。

第六十条 境外、省外的企事业单位到我省从事建筑活动,未经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验证手续,擅自承接工程项目的,由县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开展业务,并可处以工程造价或费用2%至5%的罚款。

第六十一条 建筑活动当事人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建筑物、构筑物垮塌或人身伤亡事故,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逐级追究主管机关和主管负责人的责任。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建筑活动当事人索贿、玩忽职守的,由所在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十三条 本条例收缴罚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六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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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款买二手房

买二手房分期付款测绘资质办理中介,是指买卖双方都同意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测绘资质办理中介,买方交付部分放款后剩余的到银行贷款测绘资质办理中介,如下测绘资质办理中介

1、买卖双方商议好房价签好合同、交付房款(定金)后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网签后到银行申请贷款;之后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测绘资质办理中介,出具新的测绘图;

2、双方带着(1)所述材料,到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委托的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按评估程序对所委托评估房屋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

3、双方带着(2)所述材料,到税务部门申请缴纳契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出具契税单,缴纳契税;申请缴纳(或减免)营业税、个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符合规定的出具纳税单(免税单);

4、双方带着(3)项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之后办理抵押登记,到银行支取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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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

1、独基:

当建筑物上部结构采用框架结构或单层排架结构承重时,基础常采用方行或矩形的独立式基础,这类基础称为独立式基础.也称单独基础,是整个或局部结构物下的无筋或配筋基础.一般是指结构柱基,高烟囱,水塔基础等的形式.

独立基础分阶形基础;坡形基础;杯形基础3种。

独立基础的特点一,一般只坐落在一个十字轴线交点上,有时也跟其它条形基础相连,但是截面尺寸和配筋不尽相同。独立基础如果坐落在几个轴线交点上承载几个独立柱,叫做共用独立基础。

独立基础的特点二,基础之内的纵横两方向配筋都是受力钢筋,且长方向的一般布置在下面。

长宽比在3倍以内且底面积在20 m2以内的为独立基础(独立桩承台)。

2、条基:即条形基础。

是基础长度远远大于宽度的一种基础形式。

按上部结构分为墙下条形基础和柱下条形基础,基础的长度大于或等于10倍基础宽度。

3、筏板:筏板基础:由底板、梁等整体组成。建筑物荷载较大,地基承载力较弱,

筏板,承受建筑物荷载,形成筏基,其整体性好,能很好的抵抗地基不均匀沉降。

4、桩基础:

由基桩和联接于桩顶的承台共同组成。若桩身全部埋于土中,承台底面与土体接触,则称为低承台桩基;若桩身上部露出地面而承台底位于地面以上,则称为高承台桩基。建筑桩基通常为低承台桩基础。高层建筑中,桩基础应用广泛。

特点

(1)桩支承于坚硬的(基岩、密实的卵砾石层)或较硬的(硬塑粘性土、中密砂等)持力层,具有很高的竖向单桩承载力或群桩承载力,足以承担高层建筑的全部竖向荷载(包括偏心荷载)。

(2)桩基具有很大的竖向单桩刚度(端承桩)或群刚度(摩擦桩),在自重或相邻荷载影响下,不产生过大的不均匀沉降,并确保建筑物的倾斜不超过允许范围。

(3)凭借巨大的单桩侧向刚度(大直径桩)或群桩基础的侧向刚度及其整体抗倾覆能力,抵御由于风和地震引起的水平荷载与力矩荷载,保证高层建筑的抗倾覆稳定性。

(4)桩身穿过可液化土层而支承于稳定的坚实土层或嵌固于基岩,在地震造成浅部土层液化与震陷的情况下,桩基凭靠深部稳固土层仍具有足够的抗压与抗拔承载力,从而确保高层建筑的稳定,且不产生过大的沉陷与倾斜。常用的桩型主要有预制钢筋混凝土桩、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桩、钻(冲)孔灌注桩、人工挖孔灌注桩、钢管桩等,其适用条件和要求在《建筑桩基技术规范》中均有规定。

结构

1、暗柱: 暗柱是剪力墙中的柱,一般情况下有两种:一种约束端(暗)柱,一种构造端(暗)柱。

暗柱指布置于剪力墙中柱宽等于剪力墙厚的柱,一般在外观看不出,所以称之为暗柱,如果布置位置在端部,也可以作为端柱分析。

2、暗梁: 建筑结构力学中的梁的概念可以通俗的理解为:承担竖向荷载的受弯构件。单梁,框架梁、连梁等梁类构件都有这样的功能。但有些以梁类命名的构件不完全具备这样的功能,其中之一就是暗梁。

可以从以下属性中认识暗梁:

1、暗梁的位置是完全隐藏在板类构件或者混凝土墙类构件中,这是被称为暗梁的原因。

2、暗梁的钢筋设置方式与单梁和框架梁类构件非常近似。

3、暗梁总是配合板或者墙类构件共同工作。

4、板中的暗梁可以提高板的抗弯能力,因而仍然具备梁的通用受力特征。

5、混凝土墙中的暗梁作用比较复杂,已不属于简单的受弯构件,他一方面强化墙体与顶板的节点构造,另一方面为横向受力的墙体提供边缘约束。强化墙体与顶板的刚性连接。

在钢筋工程量计算时,特别是在剪力墙结构中,存在剪力墙身、剪力墙梁等构件,这些构件之间的关联关系是一直缠绕着部分预算人员的问题。对于要弄清墙身、墙梁之间的关系,首先必须弄明白墙身、墙梁的概念。

剪力墙设计与框架柱及梁类构件设计有显著区别。柱、梁构件属于杆类构件,而剪力墙水平截面的长宽比相对杆类构件的高宽比要大得多;柱、梁构件的内力基本上逐层、逐跨呈规律性变化,而剪力墙内力基本上呈整体变化,与层关联的规律性不明显。剪力墙本身特有的内力变化规律与抵抗地震作用时的构造特点,决定了必须在其边缘部位加强配筋,以及在其楼层位置根据抗震等级要求加强配筋或局部加大截面尺寸。此外,连接两片墙的水平构件功能也与普通梁有显著不同。为了表达简便、清晰,平法将剪力墙分为剪力墙柱、剪力墙身和剪力墙梁三类构件分别表达。

归入剪力墙梁的暗梁不是普通概念的梁,因为暗梁不可能脱离整片剪力墙独立存在,也不可能像普通概念的梁一样独立受弯变形,事实上暗梁根本不属于受弯构件;因为其配筋都是由纵向钢筋和箍筋构成,绑扎方式与梁基本相同,但是暗梁与剪力墙身的混凝土和钢筋完整的结合在一起,因此暗梁实质上是剪力墙在楼层位置的水平加强带。此外,归入剪力墙梁中的连梁虽然属于水平构件,但其主要功能是将两边剪力墙连结在一起,当抵抗地震作用时使两片剪力墙连结在一起的剪力墙协同工作。

暗梁与剪力墙垂直筋、水平筋的位置关系:

剪力墙垂直钢筋应在暗梁纵筋外侧连续贯通,楼层上下层的垂直分布钢筋不考虑在暗梁内锚固;剪力墙水平分布钢筋在暗梁箍筋外侧连续设置,与暗梁纵筋在同一水平高度的一道水平分布筋可不设;当设计人员对暗梁单独配置了侧面纵筋时,则剪力墙水平钢筋仅布置到暗梁底部位置,暗梁箍筋外侧布置暗梁的侧面纵筋。

在实际施工时,在同一道墙上即存在暗梁同时也存在剪力墙洞口连梁时,常见的做法如下:

1、将连梁的上部纵筋贯穿暗梁上部,伸至墙端部暗柱纵筋的内侧后水平弯折15d,替换暗梁的上部纵筋;连梁的下部纵筋伸过洞口边lae,暗梁的下部纵筋一端伸至墙端部暗柱纵筋内侧后水平弯折水平15d,另一端从连梁纵筋的端头开始,与连梁纵筋搭接llE。暗梁的箍筋距离剪力墙边缘墙柱核心部位1/2箍筋间距开始布置;暗梁与剪力墙连梁相连一端的箍筋设置到门窗洞口的边缘位置,即设置到剪力墙连梁支座边缘。此种做法主要是考虑在洞口两侧便于混凝土的浇注和振捣,从而保证混凝土的振捣质量;同时会增大钢筋用量从而导致建设方的工程投资成本增加。

2、暗梁的所有纵筋与连梁的纵筋互相搭接通过:连梁的上下部纵筋均伸过洞口边lae;暗梁的上下部纵筋一端伸至墙端部暗柱纵筋内侧后水平弯折15d;另一端从连梁纵筋的端头开始,与连梁纵筋搭接llE。暗梁的箍筋距离剪力墙边缘墙柱核心部位1/2箍筋间距开始布置;暗梁与剪力墙连梁相连一端的箍筋设置到门窗洞口的边缘位置,即设置到剪力墙连梁支座边缘。

3、当设计在洞口边设置有暗柱时,则连梁的上下部纵筋均伸过洞口边lae;暗梁的上下部纵筋一端伸至墙端部暗柱纵筋内侧后水平弯折15d;另一端伸至洞口边暗柱内锚固lae。暗梁的箍筋距离剪力墙边缘墙柱核心部位1/2箍筋间距开始布置;暗梁与剪力墙连梁相连一端的箍筋设置到门窗洞口的边缘位置,即设置到剪力墙连梁支座边缘。

4、当暗梁在连梁的腰部位置时,暗梁的所有纵筋与连梁的纵筋互相搭接通过:连梁的上下部纵筋均伸过洞口边lae;暗梁的上下部纵筋一端伸至墙端部暗柱纵筋内侧后水平弯折15d;另一端从连梁纵筋的端头开始,与连梁纵筋搭接llE。暗梁的箍筋距离剪力墙边缘墙柱核心部位1/2箍筋间距开始布置;暗梁与剪力墙连梁相连一端的箍筋设置到门窗洞口的边缘位置,即设置到剪力墙连梁支座边缘。

综上所述,使用软件在处理暗梁和连梁相交构造时,可以在剪力墙计算设置中的第22项里设置,选中该项,可从下拉框中选择具体的相交构造计算方式。

3、预制板:预制板就是早期建筑当中用的楼板

因为是在工厂加工成型后直接运到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所以叫预制板

预制板,就是工程要用到的模件或板块。制作预制板时,先用木板钉制空心模型,在模型的空心部分布上钢筋后,用水泥灌满空心部分,等干后敲去木板,剩下的就是预制板了。预制板在建筑上的用处很多,如公路旁边的水沟上盖住的水泥板;房顶上做隔热层的水泥板都是预制板。

4、预埋铁:主要用于连接结构以外的钢构所用,通常由钢板和锚爪焊接而成,锚爪通常用未冷拉过的Q235钢筋制成(即盘圆钢筋),锚爪埋入混凝土内,钢板通常与现浇结构相平,用以连接外部的钢构。

施工质量上,通常需要控制预埋铁件的位置及平整度,在大型的钢结构工程中,这一点非常重要。为了防止预埋铁件生锈,规范中要求,外露铁件还必须做防锈处理。

5、后浇带:为防止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由于温度、收缩不均

后浇带

可能产生的有害裂缝,按照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在板(包括基础底板)、墙、梁相应位置留设临时施工缝,将结构暂时划分为若干部分,经过构件内部收缩,在若干时间后再浇捣该施工缝混凝土,将结构连成整体。后浇带是既可解决沉降差又可减少收缩应力的有效措施,故在工程中应用较多。

设置后浇带的位置、距离通过设计计算确定,其宽度考虑施工简便、避免应力集中,常为800~1200mm;在有防水要求的部位设置后浇带,应考虑止水带构造;设置后浇带的部位还应该考虑模板等措施不同的消耗因素;后浇带部位的混凝土强度等级须比原结构提高一级。

后浇带平面

作用

1.解决沉降差。高层建筑和裙房的结构及基础设计成整体,但在施工时用后浇带把两部分暂时断开,待主体结构施工完毕,已完成大部分沉降量(50%以上)以后再浇灌连接部分的混凝土,将高低层连成整体。设计时基础应考虑两个阶段不同的受力状态,分别进行强度校核。连成整体后的计算应当考虑后期沉降差引起的附加内力。这种做法要求地基土较好,房屋的沉降能在施工期间内基本完成。同时还可以采取以下调整措施:(1)调压力差。主楼荷载大,采用整体基础降低土压力,并加大埋深,减少附加压力;低层部分采用较浅的十字交叉梁基础,增加土压力,使高低层沉降接近。(2)调时间差。先施工主楼,待其基本建成,沉降基本稳定,再施工裙房,使后期沉降基本相近。(3)调标高差。经沉降计算,把主楼标高定得稍高,裙房标高定得稍低,预留两者沉降差,使最后两者实际标高相一致。

2.减小温度收缩影响。新浇混凝土在硬结过程中会收缩,已建成的结构受热要膨胀,受冷则收缩。混凝土硬结收缩的大部分将在施工后的头1~2个月完成,而温度变化对结构的作用则是经常的。当其变形受到约束时,在结构内部就产生温度应力,严重时就会在构件中出现裂缝。在施工中设后浇带,是在过长的建筑物中,每隔30~40米设宽度为700~1000毫米的缝,缝内钢筋采用搭接或直通加弯做法。留出后浇带后,施工过程中混凝土可以自由收缩,从而大大减少了收缩应力。混凝土的抗拉强度可以大部分用来抵抗温度应力,提高结构抵抗温度变化的能力。后浇带保留时间一般不少于一个月,在此期间,收缩变形可完成30%~40%。后浇带的浇筑时间宜选择气温较低(但应为正温度)时,可用浇筑水泥或水泥中掺微量铝粉的混凝土,其强度等级应比构件强度高一级,防止新老混凝土之间出现裂缝,造成薄弱部位。

分类

1.为解决高层建筑主楼与裙房的沉降差而设置的后浇施工带称为沉降后浇带。

2.为防止混凝土凝结收缩开裂而设置的后浇施工带称为收缩后浇带。

3.为防止混凝土因温度变化拉裂而设置的后浇施工带称为温度后浇带。

三、建筑

1)构造柱: 在多层砌体房屋墙体的规定部位,按构造配筋,并按先砌墙后浇灌混凝土柱的施工顺序制成的混凝土柱,通常称为混凝土构造柱,简称构造柱。

为提高多层建筑砌体结构的抗震性能,规范要求应在房屋的砌体内适宜部位设置钢筋混凝土柱并与圈梁连接,共同加强建筑物的稳定性。这种钢筋混凝土柱通常就被称为构造柱。构造柱,主要不是承担竖向荷载的,而是抗击剪力,抗震等横向荷载的.

构造柱通常设置在楼梯间的休息平台处,纵横墙交接处,墙的转角处,墙长达到五米的中间部位要设构造柱。近年来为提高砌体结构的承载能力或稳定性而又不增大截面尺寸,墙中的构造柱已不仅仅设置在房屋墙体转角、边缘部位,而按需要设置在墙体的中间部位,圈梁必须设置成封闭状。

从施工角度讲,构造柱要与圈梁地梁、基础梁整体浇筑。与砖墙体要在结构工程有水平拉接筋连接。如果构造柱在建筑物、构筑物中间位置,要与分布筋做连接。

2)圈梁:

砌体结构房屋中,在砌体内沿水平方向设置封闭的钢筋砼梁,以提高房屋空间刚度、增加建筑物的整体性、提高砖石砌体的抗剪、抗拉强度,防止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地震或其他较大振动荷载对房屋的破坏。在房屋的基础上部的连续的钢筋混凝土梁叫基础圈梁,也叫地圈梁(DQL);而在墙体上部,紧挨楼板的钢筋混凝土梁叫上圈梁。

因为圈梁是连续围合的梁所以叫做圈梁。

圈梁是在房屋的檐口、窗顶、楼层、吊车梁顶或基础顶面标高处,沿砌体墙水平方向设置封闭状的按构造配筋的混凝土梁式构件。

按要求圈梁应该在同一水平面上连续、封闭,但当圈梁被门窗洞口(如楼梯间窗口洞)隔断时,应在洞口上部设置附加圈梁进行搭接补强。附加圈梁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两梁高差的两倍,亦不小于1000mm.

圈梁通常设置在基础墙、檐口和楼板处,其数量和位置与建筑物的高度、层数、地基状况和地震强度有关。

圈梁是沿建筑物外墙四周及部分内横墙设置的连续封闭的梁。其目的是为了增强建筑的整体刚度及墙身的稳定性。圈梁可以减少因基础不均匀沉降或较大振动荷载对建筑物的不利影响及其所引起的墙身开裂。在抗震设防地区,利用圈梁加固墙身就显得更加必要。

在砌体结构中,圈梁有钢筋砖圈梁和钢筋混凝土圈梁两种。

3)过梁: 当墙体上开设门窗洞口时,为了支撑洞口上部砌体所传来的各种荷载,并将这些荷载传给窗间墙,常在门窗洞口上设置横梁,该梁称为过梁。

4)飘窗: 飘窗,从名字不难看出,就是飘出的窗子。一般的飘窗可以呈矩形或梯形,从室内向室外凸起。飘窗的三面都装有玻璃,窗台的高度比起一般的窗户较低。这样的设计既有利于进行大面积的玻璃采光,又保留了宽敞的窗台,使得室内空间在视觉上得以延伸。

一般的窗户都是做在墙体的垂直平面以内,要是把窗户突出到墙外面,就成了飘窗了。现在流行的飘窗一般可以分为两种形态,第一种是带台阶的,另一种则是落地的。飘窗不仅可以增加户型的采光和通风等功能,也给商品房的外立面增添了建筑魅力。正是基于此,有关飘窗面积的计算问题,也就成为业主们关注的热点之一。

5)悬挑板:不是每边都有直接支撑物(柱子、实墙)的楼板,部分埋在或者浇筑在建筑结构中,另一部分伸出悬挑出结构外的是悬挑板(如悬挑的阳台、屋盖)。

6)挑檐天沟: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的,以外墙为分界线;与圈过梁(包括其他梁)连接的,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墙边线以外或梁外边线以外的为挑檐天沟。

挑檐作用是避免屋面的雨水向下排放时浇到墙面上。按雨水排放的方式分为有组织排水和无组织排水两种。有组织排水方式的挑檐形成天沟,无组织排水的挑檐没有天沟。除了挑檐在屋面的其它部分也有天沟,如女儿墙与屋面交界处、两个不同高度屋面交界处、高低跨交界处等。

天沟

屋面排水分有组织排水和无组织排水(自由排水),有组织排水一般是把雨水集到天沟内再由雨水管排下,集聚雨水的沟就被称为天沟,天沟分内天沟和外天沟,内天沟是指在外墙以内的天沟,一般有女儿墙;外天沟是挑出外墙的天沟,一般没女儿墙。天沟多用白铁皮或石棉水泥制成。

挑檐:是建筑物屋面处,以防屋面雨水顺外墙面漫流而污染墙面,使屋面雨水有组织进行排水。

两者是合在一起共同完成有组织排水的。

7)腰线: 腰线是建筑装饰的一种作法,一般指建筑墙面上的水平横线,在外墙面上通常是在窗口的上或下沿(也可以在其它部位)将砖挑出60×120mm,作成一条通长的横带,主要起装饰作用。这在一些较早的装饰比较简单的建筑中常可看到。现在的建筑中还有用这种方法的,不过有些是用不同的装饰材料或不同的颜色来作腰线,在卫生间的墙面上用不同花色的瓷砖(有专门的腰线瓷砖)贴一圈横向的线条,也称为腰线。

腰线砖多为印花砖,上面多为一些色彩鲜艳可爱精美的图案花纹,为了配合墙砖的规格腰线砖定为6厘米高,20厘米宽的幅面,它的作用就像一根美丽的腰带,环绕在墙面砖中间,为单调的墙面增色,改变空间的气氛。

目前腰线主要以陶瓷、树脂、金属(不锈钢)等材料为主,其中金属类的腰线主要在大型建筑物装修中使用多,家庭使用的以陶瓷和树脂材料为主。

8)脚手架:指施工现场为工人操作并解决垂直和水平运输而搭设的各种支架。建筑界的通用术语,指建筑工地上用在外墙、内部装修或层高较高无法直接施工的地方。主要为了施工人员上下干活或外围安全网维护及高空安装构件等,说白了就是搭架子,脚手架制作材料通常有:竹、木、钢管或合成材料等。有些工程也用脚手架当模板使用,此外在广告业、市政、交通路桥、矿山等部门也广泛被使用。

中国在1949年前和50年代初期,施工脚手架都采用竹或木材搭设的方法。60年代起推广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80年代起,中国在发展先进的、具有多功能的脚手架系列方面的成就显著,如门式脚手架系列,碗扣式钢管脚手架系列,年产已达到上万吨的规模,并已有一定数量的出口。

长期以来,由于架设工具本身及其构造技术和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处于较为落后的状态,致使事故的发生率较高。有关统计表面:在中国建筑施工系统每年所发生的伤亡事故中,大约有1/3左右直接或间接地与架设工具及其使用的问题有关。

脚手架

脚手架

9)散水:基本解释

在建筑周围铺的用以防止两水渗入的保护层

散水是与外墙勒脚垂直交接倾斜的室外地面部分,用以排除雨水,保护墙基免受雨水侵蚀。散水的宽度应根据土壤性质、气候条件、建筑物的高度和屋面排水形式确定,一般为600mm~1000mm。当屋面采用无组织排水时,散水宽度应大于檐口挑出长度200mm~300mm。为保证排水顺畅,一般散水的坡度为3%~5%左右,散水外缘高出室外地坪30mm~50mm。散水常用材料为混凝土、水泥砂浆、卵石、块石等。

另外,在年降雨量较大的地区可采用明沟排水。明沟是将雨水导入城市地下排水管网的排水设施。一般在年降雨量为900mm以上的地区采用明沟排除建筑物周边的雨水。明沟宽一般为200mm左右,材料为混凝土、砖等。

建筑中,为防止房屋沉降后,散水或明沟与勒脚结合处出现裂缝,在此部位应设缝,用弹性材料进行柔性连接。

房屋等建筑物周围用砖石或混凝土铺成的保护层,宽度多在一米上下,作用是使雨水淌远一点然后渗入地下,以保护地基

10)悬挑梁:不是两端都有支撑的,一端埋在或者浇筑在支撑物上,另一端伸出挑出支撑物的梁。一般为钢筋混凝土材质

11)老虎窗: 老虎窗,又称老虎天窗,上海俗语,指一种开在屋顶上的天窗。也就是在斜屋面上凸出的窗,用作房屋顶部的采光和通风。

其他

1)女儿墙:以前因建筑防水材料的限制,房屋的屋面都为坡屋面,大量坡屋面的建筑显的单调,于是把建筑屋顶的外墙伸高,使建筑物的立面造型新颖、别致,向女孩子一样美丽,人们把这部分伸处屋面的外墙称为女儿墙。女儿墙不但丰富了建筑立面造型,也是屋面的外围防护结构,保证了屋面上人、维修时的安全。

常用建筑术语通俗解释

1、平面图:也叫俯视图,是指在某一水平方向的投影,能看得见的轮廓线用实线,看不见的轮廓线用虚线。

2、立面图:也叫正视图,是指在正立面方向的投影,同平面图。

3、剖面图:指用一个平面将物体分割开来,被剖到的实体部分用斜线表示,其他部分按投影方式。

4、节点图:指某一结构交叉点,用视图很难表达出来,在本张图纸上或另一张图纸上将其放大,表现出各结构点之间的关系。

5、详图:用于施工图,在平面图或立面图上很难将一细小部分完全体现出来,将其比例放大,将每一细小部分都表示清楚,包括尺寸。

6、进深:在平面图上,沿着楼房的轴线的垂直方向,房间的尺寸大小。

7、开间:在平面图上,沿着楼房的轴线的平行方向,房间的尺寸大小。

8、轴线:一般情况,以对称形式,在士建上,24墙以上的红砖墙以内12为轴线。24墙以内的任何墙体都是一墙体的中心为轴线。

9、洞口:在没有门窗套等情况,就是洞口。

10、比例尺:是指将某一图形或物体各个方向按照同一比例进行放大或缩小,那么这个缩放比例就是比例尺。一般是用图纸尺寸比实际尺寸,将尺寸小的用1表示。

11、建筑面积:是指某一建筑物,相邻两部分用轴线分开,其他部分以外尺寸,求得面积。(包括墙体,公共空间)。

12、)使用面积:是指某一房间以墙体的内尺寸来求得面积。(为净面积)

13、过梁:一般指在某一洞口、门窗口上面的梁,并且梁的上面有墙体,起支撑洞口的作用。

14、简支梁:一般指两边没有约束力,嵌入墙体12CM的梁,其受力最大点在中间。

15、圈梁:为了提高房屋的整体性,沿某一标高绕一圈的梁。

16、悬挑梁:顾名词义,就是梁的一端悬挑出去,没有支撑点,另一端被锚固在混凝土柱、梁或墙体上,靠上面的荷载压着它,来保持稳定。

17、悬挑板:同悬挑梁,例如阳台地面、雨搭等。

18、现浇板:在现场浇筑的板,一般用于卫生间、厨房地面,及框架结构的楼板。

19、预制板:在构件厂生产的楼板,属于成品,用于砖混结构的地面。

20、水泥砂浆:把水、水泥、砂按一定比例配合搅拦而成。通常所说的1:3水泥砂浆是皀用1份水泥和3份砂配合,实际上忽视了水的成分,一般在0.6左右比例,即应成为0.6:1:3。

21、素砼(混凝士符号,念TONG):是指在水泥砂浆的基础上加石子或卵石,按一定配合比例伴和而成,在里面不加入钢筋。

22、砼垫层:是素砼的一种,一般水泥用量较少,标号较低。用于一般性地面初步找平或形成一定坡度。

23、找平层:在砼垫层的上面用水泥砂浆进一步找平,以实行下一步工作精确施工。

24、框架结构:是指整个承载部分都是用梁、柱和剪力板组成,形成一个整体,抗震性非常好,其他间隔墙体用轻体材料(比如空心砖)砌筑而成。

25、砖混结构:指整个承载主要是红砖来承担,一般在24墙以上,为了整体的结构强度和稳定,在墙体里有贯通的钢筋混凝土柱或梁。

26、挂斗砖墙:是指将红砖横向立着砌筑,一般情况至少单面挂网抹灰,以提供整体性和强度。主要用于阳台、卫生间等或其他不需承重的间隔墙。

27、12墙:也叫单砖墙,就是沿着砖的长度方向,一层一层错茬砌筑。

28、墙:也叫一砖墙,是承重墙的最小尺寸,是用红砖一层丁,两条跑错茬砌筑而成。(说明:砖的长度方向沿墙的横向摆放叫丁,顺着墙的方向叫跑)

29、墙:也叫一砖半墙,主要用于室外,楼梯间保温墙,及低楼层的承重楼。

30、墙:也叫两砖墙,主要用于外墙,及主承重墙。

31、空心墙:用于框架结构间墙,把空心砖立着砌筑。

32、空心墙:用于框架结构间墙,把空心砖横着砌筑。

33、承重墙:用于承受上部墙体及楼板传递下来的荷载的墙体。

34、间壁墙:用于分隔各房间,而不承受荷载的墙体。

35、咬口:指砖与砖之间的错茬。

36、木龙骨:指某一结构的骨架是用木方支撑和连接的,简称木友骨。用于吊棚、隔墙。

37、轻钢龙骨,指某一结构的骨架是用一种U型轻钢支撑和连接的,简称轻钢龙骨。用于吊棚、隔墙。

38、主骨:相当于柱和梁,用于承受所有荷戴的龙骨。

39、边骨:与边墙接壤,起定位和主要承载的龙骨。

40、吊挂:指用于吊棚等悬吊物,用木方或其他连接件将分隔开的上下两部分连接起来,这个木方或连接件就叫吊挂。

41、门套:是指与洞口和门连接的部分。

42、窗套:是指与洞口和窗连接的部分

43、门框:是指过去那种只用于固定门的木框架部分。

44、@窗套:是指过去那种只用于固定窗的木框架部分。

45、隔断:是指用轻体材料将房间一分为二或几的间隔墙,同间隔墙。

测绘工程监理的概念

一、测绘工程的概念测绘资质办理中介

测绘工程监理是建设工程监理的一部分。弄清楚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自然也就明测绘资质办理中介了了。所谓建设工程监理,就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委托项目的管理工作,并代表业主对承包方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监理人属于专业化服务的中介机构。

二、工程监理的概念:

1、工程监理单位是指依法成立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的服务机构。

2、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33、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4、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将勘察、设计、保修阶段等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5、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下列主要依据:1)、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测绘资质办理中介;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6、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我开了家测绘公司,资质也下来,我想问一下,该如何去跑业务,具体跑哪些地方?

根据资质确定业务范围测绘资质办理中介,制作好名片测绘资质办理中介,剩下的就是公关了,如果有政府工程可以接最好。然后关注招标网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