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奖惩制度谁会呀
测点保护管理制度
煤矿测量是煤矿生产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煤矿生产、改造和编制长远发展规划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为加强对井上下测点及中腰线的保护,实现测量工作标准化,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使测量工作更好地为安全生产和合理开采服务,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结合《煤矿测量规程》,对井上、下测点作以下规定:
一、井上部分
1、井上所有测量标记点、控制点每个单位和个人都应当自觉爱护,任何人不准私自挪动和破坏。
2、主、副井十字中心控制点,它是标定主、副井正常提升和实现井上下联系测量的重要依据,严禁在上面堆放杂物和破坏。
3、以上各点凡被破坏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井下部分
1、各掘进巷道必须严格按测量给线施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挪动测量给线。
2、各掘进迎头所布设的导线控制点及中、腰线点由施工单位负责保护管理,若该地段修复、挑顶或其它原因无法保护时,必须提前一天通知地测技术人员,以便及时修改点号或补点。
3、严禁在测点上吊挂风筒和电缆,扶棚巷道接顶时,应闪开导线点,严禁在导线点下面堆放杂物或吊挂任何物料管路。
4、各施工单位使用的激光定向仪等测量仪器,由各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各单位技术员、质量验收员应班班检查仪器的使用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通知地测技术人员。
5、依据《煤矿测量规程》规定,在掘进巷道施工中,测量人员每四十米提供一组中线点。
6、为避免大量的重复工作,各巷道的开门点处在喷浆或者扶棚时,工区须采取保护措施,避免导线点、中、腰线点被破坏。
8、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检查各测点的完好情况,发现可疑之处必须及时通知测量人员,以便及时校核。
9、各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测量人员工作,若因工区不配合造成测量人员无法工作时,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若在测量人员工作时,施工单位强行作业造成仪器损坏的,按仪器原值1.5倍处罚责任人。
10、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测量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要性,增强职工的测点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11、以上各点凡被破坏的,罚责任单位50—100元,并责成找出责任人按“三违”处理。
测绘生产外业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测绘作业单位应根据各部门、各工种和作业区域的实际特点,研究分析作业环境,评估安全生产潜在风险,制定安全生产细则,指导和规范职工安全生产作业。
(一)出测、收测前的准备
1)针对生产情况,对进入测区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
2)了解测区有关危害因素,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流行传染病、自然环境、人文地理、交通、社会治安等状况,拟订具体的安全生产措施。
3)按规定配发劳动防护用品,并根据测区具体情况添置必要的小组及个人的野外救生用品、药品、通信或特殊装备,并应检查有关防护及装备的安全可靠性。
4)掌握人员身体健康情况,进行必要的身体健康检查,避免作业人员进入与其身体状况不适应的地区作业。
5)组织赴疫区、污染区和有可能散发毒性气体地区作业的人员学习防疫、防毒、防污染知识,并注射相应的疫苗和配备防毒、防污染装具.对于发生高致病的疫区,应禁止作业人员进入。
6)所有作业人员都应该熟练使用通信、导航定位等安全保障设备,以及掌握利用地图或地物、地貌等判定方位的方法。
7)出测、收测前,应制订行车计划,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严禁疲劳驾驶。
(二)行车
1.基本要求
1)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运行的各种要求,具备野外环境下驾驶车辆的技能,掌握所驾驶车辆的构造、技术性能、技术状况、保养和维修的基本知识或技能。
2)驾驶员应了解所运送物品的性能,保证人员和物品的安全。运送易燃易爆危险品时,应防止碰撞、泄漏,严禁危险物品与人员混装运送。
3)货运汽车车厢内载人,应按公安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行车时人要坐在安全位置上,人身不能超出车厢以外.车厢以外的任何部位严禁坐人和站人。
2.行车
1)途中停车休息或就餐,应锁好车门,关闭车窗。
2)夜间行车要保持灯光完好,降低行驶速度,充分判断地形及行进方向。
3)遇有暴风骤雨、冰雹、浓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行车。视线不清时不准继续行车。
4)在雨、雪或泥泞、冰冻地带行车时应慢速,必要时应安装防滑链,避免紧急刹车。遇陡坡时,助手或乘车人员应下车持三角木随车跟进,以备车辆下滑时抵住后轮。
5)车辆穿越河流时,要慎重选择渡口,了解河床地质、水深、流速等情况,采取防范措施安全渡河。
6)高温炎热天气行车应注意检查油路、电路、水温、轮胎气压,频繁使用刹车的路段应防止刹车片温度过高,导致刹车失灵。
7)沙土地带行车应停车观察,选择行驶路线,低挡匀速行驶,避免中途停车。若沙土松软,难以通过,应事先采取铺垫等措施。
8)高原、山区行车要特别注意油压表、气压表及温度表。气压低时应低挡行驶,少用制动,严禁滑行。遇到危险路段,如落石、滑坡、塌陷等,要仔细观察,谨慎驾驶。
(三)住宿
1.室内住宿
1)外业作业人员应尽量居住民房或招待所。住宿的房屋应进行安全性检查,了解住宿环境和安全通道位置。禁止入宿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2)应注意用电安全。便携式发电机应置于通风条件下使用,做到人、机分开,专人管理。应防止发电机漏电和超负荷运行对人员造成伤害。
3)使用煤油灯应安装防风罩,离开房间或休息时,应及时熄灭煤油灯或蜡烛。取暖使用柴灶或煤炉前应先进行检修,防止失火和煤气中毒。
4)禁止在草料旁堆放油料、易燃物品,禁止在仓库、木料场、木质建筑以及其他易燃物体附近用火。
2.野外住宿
1)备好防寒、防潮、照明、通信等生活保障物品及必要的自卫器具。
2)搭设帐篷时应了解地形情况,选择干燥避风处,避开滑坡、觇标、枯树、大树、独立岩石、河边、干涸湖、输电设备及线路等危险地带,防止雷击、崩陷、山洪、高辐射等伤害。
3)帐篷周围应挖排水沟。在草原、森林地区,周围应开辟防火道。
4)治安情况复杂或野兽经常出没的地区,应设专人值勤。
(四)外业作业环境
1.一般要求
1)应持有效证件和公函与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在进入军事要地、边境、少数民族地区、林区、自然保护区或其他特殊防护地区作业时,应事先征得有关部门同意,了解当地民情和社会治安等情况,遵守所在地的风俗习惯及有关的安全规定。
2)进入单位、居民宅院进行测绘时,应先出示相关证件,说明情况再进行作业。
3)遇雷电天气应立刻停止作业,选择安全地点躲避,禁止在山顶、开阔的斜坡上、大树下、河边等区域停留,避免遭受雷电袭击。
4)在高压输电线路、电网等区域作业时,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优先选用绝缘性能好的标尺等辅助测量设备,避免人员和标尺、测杆、棱镜支杆等测量设备靠近高压线路,防止触电。
5)外业作业时,应携带所需的装备以及水和药品等用品,必要时应设立供应点,保证作业人员的饮食供给;野外一旦发生水、粮和药品短缺,应及时联系补给或果断撤离,以免发生意外。
6)外业作业时,所携带的燃油应使用密封、非易碎容器单独存放、保管,防止暴晒。洒过易燃油料的地方要及时处理。
7)进入沙漠、戈壁、沼泽、高山、高寒等人烟稀少地区或原始森林地区,作业前须认真了解掌握该地区的水源、居民、道路、气象、方位等情况,并及时记入随身携带的工作手册中。应配备必要的通信器材,以保持个人与小组、小组与中队之间的联系,应配备必要的判定方位的工具,如导航定位仪器、地形图等。必要时要请熟悉当地情况的向导带路。
8)外业测绘必须遵守各地方、各部门相关的安全规定,如在铁路和公路区域应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安全规定;进入草原、林区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及当地的安全规定;下井作业前必须学习相关的安全规程,掌握井下工作的一般安全知识,了解工作地点的具体要求和安全保护规定。
9)安全员必须随时检查现场的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10)外业测绘严禁单人夜间行动。在发生人员失踪时必须立即寻找,并应尽快报告上级部门,同时与当地公安部门取得联系。
2.城镇地区
1)在人、车流量大的街道上作业时,必须穿着色彩醒目的带有安全警示反光的马夹,并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墩),必要时还应安排专人担任安全警戒员。迁站时要撤除安全警示标志牌(墩),应将器材纵向肩扛行进,防止发生意外。
2)作业中以自行车代步者,要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逆行和撒把骑车。
3.铁路、公路区域
1)沿铁路、公路作业时,必须穿着色彩醒目的带有安全警示反光的马夹。
2)在电气化铁路附近作业时,禁止使用铝合金标尺、镜杆,防止触电。
3)在桥梁和隧道附近以及公路弯道和视线不清的地点作业时,应事先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墩),必要时安排专人担任安全指挥。
4)工间休息应离开铁路、公路路基,选择安全地点休息。
4.地下管线
1)无向导协助,禁止进入情况不明的地下管道作业。
2)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帽、安全灯,身穿安全警示工作服,应配备通信设备,并保持与地面人员的通信畅通。
3)在城区或道路上进行地下管线探测作业时,应在管道口设置安全隔离标志牌(墩),安排专人担任安全警戒员。打开窨井盖做实地调查时,井口要用警示栏圈围起来,必须有专人看管。夜间作业时,应设置安全警示灯。工作完毕必须清点人员,在确保井下没有留人的情况下及时盖好窨井盖。
4)对规模较大的管道,在下井调查或施放探头、电极导线时,严禁明火,并应进行有害、有毒及可燃气体的浓度测定,有害、有毒及可燃气体超标时应打开连续的3个井盖排气通风半小时以上,确认安全并采取保护措施后方可下井作业。
5)禁止选择输送易燃、易爆气体管道作为直接法或充电法作业的充电点。在有易燃、易爆隐患环境下作业时,应使用具备防爆性能的测距仪、陀螺经纬仪和电池等设备。
6)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时,作业人员应具备安全用电和触电急救的基础知识.工作电压超过36V时,供电作业人员应使用绝缘防护用具,接地电极附近应设置明显警告标志,并设专人看管。雷电天气禁止使用大功率仪器设备作业。井下作业的所有电气设备外壳都应接地。
7)进入企业厂区进行地下管线探测的作业人员,必须遵守该厂安全保护规定。
5.水上
1)作业人员应穿救生衣,避免单人上船作业。
2)应选择租用配有救生圈、绳索、竹竿等安全防护救生设备和必要的通信设备的船只,行船应听从船长指挥。
3)租用的船只必须满足平稳性、安全性要求,并具有营业许可证。雇用的船工必须熟悉当地水性并有载客的经验。
4)风浪太大的时段不能强行作业。对水流湍急的地段要根据实地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5)海岛、海边作业时,应注意涨落潮时间,避免事故发生。
6.涉水渡河
1)涉水渡河前,应观察河道宽度,探明河水深度、流速、水温及河床沙石等情况,了解上游水库和电站放水情况。根据以上情况选择安全的涉水地点,并应做好涉水时的防护措施。
2)水深在0.6m以内、流速不超过3m/s,或者流速虽然较大但水深在0.4m以内时允许徒涉。水深过腰,流速超过4m/s的急流,应采取保护措施涉水过河,禁止独自一人涉水过河。
3)遇较深、流速较大的河流,应绕道寻找桥梁或渡口。通过轻便悬桥或独木桥时,要检查木质是否腐朽,若可使用,应逐人通过,必要时应架防护绳。
4)骑牲畜涉水时一般只限于水深0.8m以内,同时应逆流斜上,不应中途停留。要了解牲畜的水性,必要时给牲畜蹄上采取防滑措施。
5)乘小船或其他水运工具时,应检查其安全性能,并雇用有经验的水手操纵,严禁超载。
6)暴雨过后要特别注意山洪的到来,严禁在无安全防护保障的条件下和河流暴涨时渡河。
7.高原、高寒地区
1)进入高海拔区域前要进行气候适应训练,掌握高原基本知识。严禁单人夜间行动。雾天应停止作业。
2)应配备防寒装备和充足的给养,配置氧气袋(罐)及高原反应防治专用药品,注意防止感冒、冻伤和紫外线灼伤。在高海拔区域发生高原反应、感冒、冻伤等疾病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治疗措施。
3)在冰川、雪山作业时,应戴雪镜,穿色彩醒目的防寒服。
4)应按选定路线行进,遇无路情况,则应选择缓坡迂回行进。遇悬崖、绝壁、滑坡、崩陷、积雪较深及容易发生雪崩等危险地带时应该绕行,无安全防护保障不得强行通过。
8.高空
1)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眩晕、深度近视等高空禁忌症人员禁止从事高空作业。
2)现场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防护带和防护帽,不得赤脚,作业前,要认真检查攀登工具和安全防护带,保证完好。安全防护带要高挂低用,不能打结使用。
3)应事先检查树、杆、梯、站台以及觇标等各部位结构是否牢固,有无损伤、腐朽和松脱,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经过维修后才能作业。到达工作位置后要选坚固的枝干、桩作为依托,并扣好安全防护带后再开始作业,返回地面时严禁滑下或跳下。高楼作业时,应了解楼顶的设施和防护情况,避免在楼顶边缘作业。
4)传递仪器和工具时,禁止抛投。使用的绳索要结实,滑轮转动要灵活,禁止使用断股或未经检查过的绳索,以防脱落伤人。
5)造(维修)标、拆标工作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在行人通过的道路或居民地附近造(维修)标、拆标时,必须将现场围好,悬挂“危险”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场地半径不得小于15m。
9.沙漠、戈壁地区
1)作业小组应配备容水器、绳索、地图资料、导航定位仪器、风镜、药品、色彩醒目的工作服和睡袋等。
2)在距水源较远的地区作业,应制订供水计划,必要时可分段设立供水站。
3)应随时注意天气变化,防止沙漠寒潮和沙暴的侵袭。
10.沼泽地区
1)应配备必要的绳索、木板和长约1.5m的探测棒。
2)过沼泽地时,应组成纵队行进,禁止单人涉险。遇有繁茂绿草地带应绕道而行。发生陷入沼泽的情况要冷静,及时采取妥善的救援、自救措施。
3)应保持身体干燥清洁,防止皮肤溃烂。
11.人烟稀少或草原、林区
1)在人烟稀少或草原、林区作业应携带手持导航定位仪器及地形图,着装要扎紧领口、袖口、衣摆和裤脚,防止蛇、虫等的叮咬。要特别注意配备防止蛇、虫叮咬的面罩及药品,并注射森林脑炎疫苗。
2)行进路线及点位附近,均应留下能为本队人员所共同识别的明显标志。
3)禁止夜间单人外出,特殊情况确需外出时,应两人以上.应详细报告自己的去向,并要携带电源充足的照明和通信器材,以保持随时联系,同时,宿营地应设置灯光引导标志。
12.少数民族地区
1)针对具体的作业区域,出测前要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国家有关的少数民族政策,了解当地的风俗民情、社会治安和气候、环境特点,制定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
2)进入少数民族地区作业时,应事先征得有关部门同意,主动与当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公安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当地民情和社会治安等情况,遵守所在地的风俗习惯及有关的安全规定。
3)根据作业区域的环境特点,配备满足作业人员防护需要的相应设施,如通信设备、储水容器、手持导航仪、地形图、药品、绳索等适合在沼泽、沙漠和人烟稀少地区需要的必要的设备。
4)在少数民族地区野外搭设帐篷时,夜间应有专人值勤。
5)聘用当地少数民族作业人员、向导时,应注意民族团结,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省测绘局属于什么性质的单位,这个单位如何?测绘局和国土局的关系?
1、省测绘局的性质:省测绘局是省国土资源厅的下属单位属于事业编制,通常由财政拨款,应该是收入比较稳定的单位;
2、和国土局的关系:测绘局进行的是国土及相关工程测绘,不负责任国土管理事宜;国土局机关属于行政编制,主要职能则是履行国土管理职责。
3、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起草测绘地方性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研究拟订本省测绘事业发展规划、测绘行业管理政策、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组织和管理本省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省性或重大测绘项目,建立健全和管理本省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负责组织实施“数字湖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工作,拟订地籍测绘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按规划组织管理地籍测绘,确认地籍测绘成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省级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市县基础测绘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
(三)承担规范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测绘资质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审核并根据授权发布本省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组织查处重大测绘违法案件,负责有关行政复议,监督管理测绘成果质量和地理信息获取与应用等测绘活动,组织协调地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审批对外提供测绘成果和外国组织、个人来鄂测绘。
(四)承担组织提供测绘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的责任。承担地理信息管理的职责,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监督管理地理信息的获取与开发应用,管理测绘航空摄影。
(五)负责组织重大测绘科研项目及测绘科技创新相关工作,指导、组织、开展测绘基础研究、重大测绘科技攻关、科技推广和成果转化,组织开展测绘对外合作与交流。
(六)负责管理基础测绘成果,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监督实施测绘成果的汇交、测绘成果资料的保密安全。
(七)承担地图管理的责任。监督管理本省地图市场,承办地图编制管理相关工作,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八)负责管理省级测绘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省测绘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2、承担信息、保密、信访、保卫、政策研究、政务公开、对外联络等工作;
3、承担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和督查督办;
4、指导、协调测绘新闻宣传工作;
5、协调机关电子政务及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二、规划财务司主要职责:
1、归口管理测绘发展战略研究和测绘规划工作;
2、组织编制测绘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全国基础测绘规划、重点测绘项目规划及测绘生产技术更新改造规划;
3、拟订全国基础测绘年度计划草案和国家测绘局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4、管理国家测绘事业费、专项资金等国家财政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5、负责测绘部门预算、决算管理工作;承担测绘部门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6、指导测绘综合统计工作。
三、国土测绘司主要职责
1、研究拟订全国基础测绘、测绘质量监督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
2、组织起草国家基础测绘和国家航摄规划,管理国家基础测绘项目立项工作,组织编制国家基础测绘、国家基础航空摄影及航天遥感影像订购年度计划;
3、负责国家基础测绘、国界线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国性或重大测绘项目的组织和管理;
4、管理、维护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承担采用国际坐标系统、建立独立平面坐标系统的审批和监管工作;承办民用测绘航空航天摄影与遥感的监督管理;
5、归口负责测绘卫星数据获取的管理工作;
6、监督指导全国测绘质量和测绘计量检定工作;
7、负责局属单位测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测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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