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规划局简介 基本职能指责概述
东莞市规划局即东莞市城乡规划局,一个楼盘的项目初规划方案在通过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审批后,才能开建,那么东莞市规划局到底是个怎样的机构,它的职能职责分别有哪些?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东莞市规划局即东莞市城乡规划局,一个楼盘的项目最初规划方案在通过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审批后,才能开建,那么东莞市规划局到底是个怎样的机构,它的职能职责分别有哪些?
1、东莞市城乡规划局
按照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东莞市城乡规划局为东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2009年年底由东莞市城建规划局更名为东莞市城乡规划局。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内设办公室、用地规划科、报建科、村镇科、法规监察科、技术管理科、规划编制科、交通市政科等8个机构;直属机构有东莞市地理信息与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东莞市城建档案馆、 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等3个。
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地址:东莞市东城中路,可以乘坐K1、K4、27、37路公交车在“赛格电子广场”站下车。
2、东莞市城乡规划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组织制定我市有关城市规划、城市设计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检查实施。
(二)负责城市规划设计行业管理;组织编制我市市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各专项规划、市区的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市规划控制区规划和跨镇街协调规划;审核镇总体规划,并根据法律规定审批除镇总体规划外的其他规划。
(三)参与本市的各项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负责全市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四)负责全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受理建设项目用地规划的申请,核定其用地位置、界限、土地使用性质和建设内容,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延期使用,负责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核定内容的各项变更手续。
(五)审批全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及其工程报建,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已审批建设工程的现场放线验线和规划条件核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合格证》。
(六)组织协调全市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编制审查,指导各镇街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编制审查工作,负责办理全市市政规划建设的规划许可手续。
(七)负责制定全市规划管理人员的培训计划,组织全市规划管理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培训。
(八)负责本市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查询等管理工作。
(九)组织检查各单位、人员执行城市规划的情况,制止、纠正违反城市规划或越权审批的行为,配合综合执法局查处各类违法违章建设行为。
(十)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和镇街规划管理所的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城市规划局的职能简述是什么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城乡规划编制中心职责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方面城乡规划编制中心职责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订和修改市城市总体规划;负责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修建性详细规划、专业规划以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乡规划编制中心职责的乡镇、村规划的审查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规划的实施计划。
3、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包括临时)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4、实施城市规划管理监督检查城乡规划编制中心职责,查处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行为。
5、负责对全市规划设计工作的管理以及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查和建筑设计方案的规划审查;负责城市设计的管理。
扩展资料
城市规划控制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控制城市的发展方向和速度城乡规划编制中心职责,主要是对影响城市性质、发展规模的各方面因素进行有效的引导和制约,特别是对建设项目的立项、产业结构的调整、人口增长和迁移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规划管理。
二是控制城市发展的布局和结构,主要是对城市的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容积率、日照间距、建筑层数、环境容量、园林绿化要求、自然风貌和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以及建设部署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规划管理,防止混乱失控现象。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广州市城市规划局
城市规划局是做什么的?
规划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事业城乡规划编制中心职责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
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城乡规划编制中心职责,负责全市房地产业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城乡规划编制中心职责,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制定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
请问规划局的主要业务职责有那些?
1、拟订全市城镇发展战略以及城镇规划的有关政策、规章制度;
2、参与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的编制;
3、负责组织重大项目的选址和可行论证;
4、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和对建筑、勘测设计的管理;
5、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参与研究制订各专业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
6、负责城镇规划的审批和报批工作;
7、参与组织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
扩展资料:
市规划局是主管全市城市规划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承担研究和编制城市规划、对城市规划的实施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职责。
主持局党务和行政全面工作。
负责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联系新闻媒体、保密工作。
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一)贯彻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制订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组织研究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城市规划、城市测绘和地名管理工作等重大问题。
(二)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区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及市政府其他指令性规划。
组织指导、综合平衡其他专业和专项规划;指导区县编制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规划。
依法审查、审批各类规划。
(三)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规划管理工作。
组织规划项目的实施;依法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理制度。
(四)负责全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工作;
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提出规划设计条件;根据城市规划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认定建设用地定点申请,确定建设项目用地位置和界限;依法实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管理制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规划局
城乡规划管理部门从中央到政府有哪些?职责是什么?
从中央到地方政府的部门:住建部城乡规划司、住建厅城乡规划处(直辖市规划局)、市县规划局(建委、建设局)。
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境治理、城建监察等工作;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承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有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二条 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用于指导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由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国务院审批。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国务院审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城镇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等需要严格控制的区域。
扩展资料:
(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国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