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市规划图

上海2040城市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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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40)》,今起正式启动为期一个月的社会公示,时间为8月22日至9月21日。下面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上海2040城市规划图,仅供参考!

上海2040城市规划图

“上海2040”是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召开后第一个展望至2040年并向国务院报批的超大城市总体规划。规划紧紧围绕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和“创新发展先行者”的要求,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强化五个统筹”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基本要求,将国家战略、民众期待、上海实际结合在一起,积极探索规划新理念、新方法、新机制,引领和促进城市持续健康发展。此次规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开门做规划”,强调专家把关、跨界合作、多方协调、公众参与。主要成果包括八个方面:

一是确立了上海至2040年的发展新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提出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中心和文化大都市”的发展目标,以及三个重点领域的子目标,即建设“令人向往的创新之城、人文之城、生态之城”。

二是探索超大城市“底线约束、内涵发展、弹性适应”的创新发展模式。在坚守“建设用地、人口规模、生态环境、城市安全”四条发展底线要求下,引导高密度超大城市由外延增长型向内生发展型转变。以城市有机更新促进城市空间立体、复合、可持续利用;建立空间留白和动态维护机制,探索具有弹性和韧性的城市结构。

三是构建开放协调的空间新格局。以“开放市域、服务全国、面向国际”的规划视野,构建“网络化、多中心、组团式、集约型”的区域空间格局。在“主城区-新城-新市镇-乡村”组成的市域城乡体系下,搭建由“城市中心、城市副中心、地区中心、社区中心”构成的城市公共活动中心体系,形成“大都市圈-城镇圈-生活圈”空间架构。

四是打造更具活力的繁荣创新之城。强化科技创新、金融商务、文化创意、高端制造等“全球城市”核心功能;建设具有较强辐射和服务能力的国际枢纽门户和低碳、便捷的城市交通体系;打造与创新经济和创新发展相适应的服务设施和服务环境,吸引全球创新创业人才,激发城市持续活力。

五是营造更富魅力的幸福人文之城。积极应对未来人口结构变化和生活方式发展趋势,营造宜居、宜业、宜游、宜学的15分钟社区生活圈,为全年龄段人群提供覆盖高品质公共服务、舒适的公共空间和开放共享的社区环境,构建可负担、可持续的住房供应体系,促进职住平衡,提升市民生活幸福感;实施严格的风貌保护政策,加强历史资源活化利用,塑造国际化大都市和江南水乡风貌特色;建设高品质文化设施,促进文化事业发展,弘扬城市精神和软实力,激发全社会人文魅力。

六是建设更可持续的韧性生态之城。强化生态基底硬约束,划定生态保护控制线,构建“双环、九廊、十区”多层次、成网络、功能复合的市域生态空间体系。加大海洋、大气、水、土壤环境的保护力度,显著改善环境质量,提高城市水资源、能源供给安全,提升城市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完善城市防灾减灾体系,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七是建立“目标(指标)-策略-机制”的成果体系。突出规划公共政策属性,落实“郊野单元规划”、“土地利用全生命周期管理”等融规划和土地政策于一体的实施性政策工具,有效保障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

八是促进城市治理现代化。一方面加强大数据分析、智能决策等信息化技术在规划“编制-实施 -监测-评估-维护”过程中的运用,通过建立城市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城市发展战略数据库(SDD),实现规划的智能动态维护,发挥城市规划在供给侧改革中的源头治理作用;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社会和市场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的主体作用,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和载体,促进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本次规划将形成“1+3+1”的规划成果,其中“1”是城市总体规划报告,“3”是报告附件,包括专项规划大纲、分区规划指引和行动规划大纲;同时,在“1+3”的基础上精简提炼形成了1份规划文本图集。按照《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要求,此次公示内容包括城市总体规划报告和规划文本图集全文,公示时间为一个月,从8月22日到9月21日。公示内容将在上海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以及 16个区县(场所名单附后)现场发布,并通过解放日报、“中国上海”网站、“上海发布”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同步发布和推送相关消息。为了进一步便于市民理解和参与,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专门制作了城市总体规划公众读本,并将举办系列讲座。

相关解读:上海疏解非核心功能 到郊区以及更大范围去

8月22日,上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局长庄少勤表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最新公示的《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40)》(下称“上海2040”)草案主要内容。发展目标的重新定位,也意味着除此之外的其他非核心功能要进一步加以疏解。

在今年上海“两会”上,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韩正在参加上海市政协“坚持创新发展,进一步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和先行者”专题会议时表示,面向“十三五”发展,上海必须做好疏解特大城市非核心功能这篇大文章,这是确保上海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今年6月发布的长三角城市群规划中也提出,也提出要加快提升上海核心竞争力和综合服务功能,发挥浦东新区引领作用,推动非核心功能疏解。

作为一个资源、环境紧约束的特大城市,上海要做好疏解非核心功能这篇大文章,必须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

疏解哪些非核心功能?

要做好疏解非核心功能,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巡视员王思政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关键是要把上海的核心功能做强。“在过去这么多年发展当中,一个城市各种功能都是需要的,在做的过程当中,这个不能丢、那个不能丢,客观上可能形成了有时候主业、核心的功能不是很突出。”

“上海2040”中,将提升上海建设全球城市的核心功能归纳为几方面:一是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和动力,营造激发创新活力的制度环境;

其次是提升全球经济辐射力,提高国际金融功能影响力,增强国际贸易服务辐射能及、商务设施的品质和集聚度;

再次,扩大国际文化影响力,塑造国际文化大都市品牌和城市整体形象,推进高等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设世界著名旅游目的地城市,提升城市的旅游吸引力;

最后,保障高端制造业发展,将承载国家战略功能、具有一定规模或对周边地区具有一定影响的高端制造产业基地予以长期锁定。

与此同时,“上海2040”还提出了 “建设用地、人口规模、生态环境、城市安全”四条发展底线 。庄少勤说,此次规划就是要探索超大城市“底线约束、内涵发展、弹性适应”的创新发展模式。

具体来说,就是到2020年常住人口控制在2500万人以内,到2040年控制在2500万人左右;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200平方公里以内;力争2040年PM2.5浓度控制在20微克/立方米左右,受污染更低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王思政表示,这些都是做强核心功能、疏解非核心功能的基础工作。

在疏解非核心功能方面,上海已经做了不少积极有益的探索,并且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比如在“十一五”、“十二五”规划中提出上海要调整发展方针,坚持“321”产业发展方针,中心城区“退二进三”,上一轮城市规划提出“多层多核”等。

非核心功能疏解到哪儿?

在确定了疏解哪些非核心功能之后,还需要继续回答的问题是,如何疏解,疏解到哪儿去?

“上海2040”同时称,有力疏解城市非核心功能,逐步推动城市非核心功能向郊区以及更大范围疏解。同时加强长三角区域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推动错位竞争、优势互补。

“上海2040”提出了一个全新的空间格局,也就是“网络化、多中心、组团式、集约型”的区域空间格局。在“主城区-新城-新市镇-乡村”组成的市域城乡体系下,搭建由“城市中心、城市副中心、地区中心、社区中心”构成的城市公共活动中心体系,形成“大都市圈-城镇圈-生活圈”空间架构。

具体来说,上海将宝山、虹桥、闵行、川沙四个主城片区纳入主城区统一管理,作为全球城市功能的主要承载区。

同时,将嘉定、松江、青浦、南汇、南桥等新城,培育成全球城市区域中具有综合性辐射带动能力的综合性节点城市,全面承接全球城市核心功能。金山滨海地区和崇明城桥地区设置核心镇中心,强化面向长三角和市域的综合服务功能,承载全球城市部分核心功能。

除此之外,与长三角的联动,也成为此次规划的'一大特点。

长三角城市群规划中,提出了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的总体目标。也因此,推动区域内尤其是近上海地区的一体化发展,也是这次规划里重要的创新点。

“上海2040”划定了包括上海、苏州、无锡、南通、宁波、嘉兴、舟山在内的“1+6”上海大都市圈。总面积2.99万平方公里,总人口约5400万,这里将是上海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核心,形成90分钟的交通出行圈。

徐毅松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上海要和周边省市要多维度协同发展,要在区域功能网络当中,发挥上海作为全球网络对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布局合理、功能互补、互为支撑的网络。

还要加强基础设施的统筹。比如加强浦东国际机场和区域城际铁路的对接,加强上海港和杭州湾沿海、长江下游港口的分工合作,深化江海联运的模式。

同时创新区域的治理模式,推动跨界地区规划共同研究编制,建立多元化的区域协调机构和区域协同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动跨界地区的协同发展。

“通过长三角城市群的协同发展,大家共同发展,‘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才能把上海非核心功能疏解这项工作做得更好。”王思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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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城市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城市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有关用语的含义)

本办法所称城市详细规划,是指为实施城市总体规划而提出具体规划要求的地区性规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各层次总体规划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环境建设的目标,对土地使用性质和土地使用强度、空间环境、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作出具体控制性规定的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是指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实施开发地区的各类用地、建筑空间、绿化配置、交通组织、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建筑保护等作出具体安排的规划。第四条 (作用)

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制定。

经批准的城市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第五条 (管理部门)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是本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详细规划管理工作。第六条 (编制和审批的原则)

城市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方针,保障社会公众利益,符合城市防火、抗震、防洪、民防等要求,维护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市容景观,改善城市交通,保护生态环境和城市历史风貌。

(二)以经批准的上一层次的总体规划为依据;上一层次的总体规划正在作调整的局部地区,以市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为依据。

(三)旧区改造地区的城市详细规划与城市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相结合,合理调整用地,控制高层建筑的数量,降低建筑密度,增加公共绿地,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增强城市综合功能。第七条 (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地区现状分析。

(二)规划期内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发展目标。

(三)各类不同用地的使用性质和界线,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别。

(四)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交通出入口方位、公共停车场库、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配置和地下空间开发等规定。

(五)建筑和绿地系统的布置,道路系统和交通的组织,城市空间控制要求以及道路、河道、轨道交通和主要管线工程、主要微波通道等设施的规划控制线。

(六)文物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要求。

(七)有关地块需要专门规定的其他要求。

位于重要地区、重要路段和居住小区的,还应当包括城市景观和民防工程等规划控制要求。第八条 (修建性详细规划内容)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实施开发地区的建设条件分析、综合技术经济分析和环境分析。

(二)建筑和绿地系统的布置,道路和交通的组织,其他各类设施的总平面布置图以及各地块规划控制指标。

(三)专业工程管网的空间位置。

(四)在地形复杂和地上、地下空间衔接紧密的地区,编制竖向规划设计。

位于重要地区、重要路段和居住小区的,还应当包括城市景观分析和民防工程具体布置要求。第九条 (技术规定)

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用地分类、规划设计标准和技术规定,采用先进的规划设计方法和技术手段。

本市城市详细规划的技术规定,由市规划局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条 (组织编制主体)

本市城市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一)重要地区、重要道路两侧以及对城市布局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的城市详细规划,由市规划局组织编制。

(二)浦东新区除中央商务区和世纪大道两侧外的城市详细规划,由浦东新区规划管理部门组织编制。

(三)中心城一般地区的城市详细规划,由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四)宝山、嘉定、闵行、金山、松江区和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历史文化名镇、独立工业城镇以及市级工业区的城市详细规划,由区、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其他建制镇的城市详细规划,由区、县规划管理部门组织编制,其中毗邻中心城的建制镇的城市详细规划,如镇域规划或者镇的总体规划正在编制或者调整而需要直接编制的,应当按照市规划局提出的指导性意见组织编制。

经市或者区、县规划管理部门同意,可以由开发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城市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

上海金山区发展规划

金山区2035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金山区行政辖区范围。规划陆域面积 613.38 平方公里,海域海洋功能区划面积约 445.22 平方公里。全区辖 9 镇 1 街道 2 个工业区,分别是:枫泾镇、朱泾镇、亭林镇、漕泾镇、山阳镇、金山卫镇、张堰镇、廊下镇、吕巷镇、石化街道、金山工业区、金山第二工业区。在上海未来的发展中,杭州湾北岸地区成为四大战略协同区之一。

朱泾综合发展型城镇圈以朱泾镇为核心,统筹区内吕巷镇、廊下镇及松江区泖港镇,形成跨区协调发展的城镇圈。 亭林综合发展型城镇圈以亭林镇为核心,包含金山工业区,在市域内统筹松江区叶榭镇,形成跨区统筹的城镇圈。重点发展金山工业区,提升城镇圈内公共交通网络和慢行交通系统,实现 15 分钟接驳进入市域公共交通网络。

适度引导人口向金山滨海地区核心镇(包括金山卫镇、山阳镇、石化街道)以及朱泾、枫泾、亭林三大中心镇集聚。1 个核心镇镇区(滨海地区)建设滨海地区核心镇镇区,包括金山卫镇镇区、山阳镇镇区及石化街道。3 个中心镇镇区包括金山北部三镇,枫泾镇镇区、朱泾镇镇区及亭林镇镇区。4 个一般镇镇区包括吕巷镇镇区、廊下镇镇区、张堰镇镇区及漕泾镇镇区。

规划至 2035 年金山区城镇住宅用地规模约 28.7 平方公里,城镇住宅建筑面积约 3742 万平方米,住宅套数 40 万套左右,新增城镇住宅套数 19 万套左右。规划人均城镇住房建筑面积约38 平方米。规划 2035 年金山滨海新区城镇住宅用地规模约 11.52 平方公里,城镇住宅建筑面积约 1587万平方米,城镇住宅套数 17.4 万套左右,其中规划新增住宅用地规模约 2.76 平方公里,新增城镇住宅建筑面积 497 万平方米,新增住宅套数约 5.3 万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